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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建案爆出違法使用農地作為停車位爭議 市府籲業者應積極處理保障消費者權益

廣川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建案,爆出違法使用農地作為停車位相關爭議,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業於115730日及31日會同農業局、法務局、區公所、地政事務所及建築管理處辦理現地會勘,案經農業局審認違反農業使用在案,現並由地政局依裁處程序辦理中,並要求業者限期恢復原狀;若經裁罰仍未改善,後續依規定辦理裁處事宜至恢復農地使用為止。

另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於11583日配合地政局召開「廣川漾」等建案之消費者權益保障會議業者提出解決方案如下:

()「廣川漾」建商同意全數買回209地號土地持分,並同意擇期提供已購戶減價方案並與消費者討論。

()「廣川市1」建商同意全數買回10561058地號土地持分。買到農地停車位之已購戶可換購地下停車位或解約。解約方案比照廣川漾。

法務局指出,因建商違法將農地作為停車位使用,衍生消費者權益受損,呼籲消費者不要貿然與業者簽定和解契約建議依法定程序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以便立案通知業者,並透過協商或調解管道予以妥處,可依下列方式之一申訴:
一、以網路連線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網址https://cpc.ey.gov.tw/-申訴調解-線上申訴-線上申請,填寫相關資料。二、填具申訴書紙本,內容需有您的姓名、電話、地址,企業經營者之名稱、電話、地址,申訴內容及主要訴求等,填妥並簽名或蓋章後,傳真(03-3391709)或郵寄至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7樓),本府將於收受申訴書後儘速處理。截至目前本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已受理相關消費爭議申訴共7(廣川漾-5件、廣川市1-2),均依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處理要點程序,交由主管機關本府地政局函請業者妥處中。若有消費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與申訴,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本件專案消費爭議窗口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馮郁琇 

電話:(03)3322101分機5715

最後修改日期: 2026-08-10 17: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