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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府啟動水蜜桃聯合稽查 確保民眾安心選購

每年5月至7月為桃園市復興區拉拉山水蜜桃盛產季,吸引大量民眾前往選購。為守護消費者權益、避免消費爭議,本府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於115年5月26日,會同農業局、經濟發展局、復興區公所及復興區農會,針對本市復興區角板山商圈、枕頭山商圈沿途商家、攤販,進行首波水蜜桃聯合稽查與宣導,要求業者提供明確消費資訊,並強化業者預防糾紛意識,以維護拉拉山水蜜桃商譽。
本次稽查重點為價格及產地標示是否明確、是否主動請消費者檢查商品、是否告知保存方式、是否提供售後聯絡資訊、有無糾紛處理機制,以及使用復興區農會專屬桃盒是否符合規定,並抽檢盒裝水蜜桃之果實品質是否良好等。
稽查結果顯示,絕大多數商家、攤販皆重視長期信譽,交易常規均符合前揭要求,僅部分業者有未明確標價情形,均已當場勸導請其改善。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水蜜桃為高價且受保存條件影響甚大之水果,於購買時務必注意下列事項:一、詢明價格及產地。二、詳加檢查每顆果實外觀及成熟度。三、詢問保存方式,如屬完熟品應儘速食用。四、要求業者提供聯絡資訊,如有消費糾紛可供後續聯繫。
    法務局亦請業者注意,應提供消費者充分、正確之消費資訊,如非拉拉山所產,不可標示為拉拉山水蜜桃,價格依等級、顆數不同,明確標示金額;於包裝前應主動請消費者檢查,以杜絕爭議,並提供名片、LINE等聯絡方式,如遇消費糾紛,應立即妥善處理,例如退費或寄予新品等。業者如有販售商品與標示不符、故意混入不良品等不實行為,恐涉及桃園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30條第1項之「誤導、隱匿或欺罔之行為」,得處新臺幣(下同)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本府後續將針對販售水蜜桃之店家、攤商,持續進行聯合稽查與宣導,以促使消費資訊透明、強化業者自律,讓民眾安心選購正宗拉拉山水蜜桃。
如有相關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或向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申訴。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 彭新澍
      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 呂宜珊
電話:(03)3322-101分機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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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修改日期: 2026-05-27 13: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