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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1.18)市售電暖器之商品檢驗標誌及商品標示聯合查核

94年1月18日,由本府消保官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邱消保官惠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等單位前往縣內大潤發流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分公司、太平洋崇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家福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內壢分公司、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茂精算師音響電器生活館、特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崁店、Home Box生活素材館、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臺灣泰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桃園站前站等9家商店(大賣場、百貨公司、連鎖商店等)查核市售電暖器之商品檢驗標誌及商品標示等事項,對於商品檢驗標誌或商品有標示不明之商品,由業務主管機關當場下架,依相關法令處理。
最後修改日期: 2008-01-08 1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