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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法律效力為何?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是強制性規定,具有直接變更契約內容的效力。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是契約內容必須記載的重要基本事項,消費者若發現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應記載事項,卻沒有記載在業者所提供的定型化契約中,該應記載事項依法仍構成契約的內容,有違反應記載事項的條款,該條款無效;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是契約不可以有的條款,通常是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如果消費者與業者所簽訂的定型化契約,有違反不得記載事項的條款,該條款無效。
最後修改日期: 2023-04-24 16: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