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案例
一、案情概述
民眾向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其欠三家銀行債務,原均按月還款,之後因收入減少而逾期還款,常接到催繳電話,造成生活極大困擾。在瀏覽網頁時看到債務整合行銷之免費諮詢,遂留下個人資料,隨即有專人與其聯絡並相約見面服務,業者強調可以協助將各家銀行債務整合及調降月付款等,遂與業者簽約並現場以刷卡方式支付代辦費8萬元。嗣後與家人討論發覺不妥,乃向業者要求解約退款但未獲同意。案經消保官召開協商會議,業者回復皆依雙方所簽契約內容提供服務及收費,未出席協商會議。
二、說明與建議
(一)桃園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提醒民眾,消費應衡量自身經濟能力理性自制,若有債務清償問題,可先與債權銀行協商符合自身經濟能力之還款條件,依協商條件按期還款。另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亦協助消費者處理債務問題,服務完全免費,民眾若因信用卡卡債、消費性貸款等債務致生活陷入困境,可向該會預約諮詢(電話:4128512轉2,市話直撥,手機加02)。
(二)民眾上網搜尋「法律扶助」或「債務協商」等相關資訊時,常見「內政部○○協會」、「○○法律輔助○○」、「○○扶助協會」等強調經政府核准立案,可協助債務整合的廣告,這些單位都不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民眾千萬不要因為債務壓力一時心急而輕信其話術,繳交高額代辦費,以免舊債未還又欠新債,愈欠愈多,負擔更加沉重。民眾若有消費問題,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最後修改日期: 2019-04-09 11: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