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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9.01〉桃園市護理之家機構管理、公安及定型化契約條款聯合查核

本府消保官於105年9月1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本府衛生局、消防局及勞動檢查處進行「護理之家機構管理、公安及定型化契約條款聯合查核」。本次查核對象包括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附設長青護理之家、樂鑫護理之家及健雅護理之家,針對未符合規定者,由本府各主管機關現場進行輔導並要求限期改善。
最後修改日期: 2017-01-12 13: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