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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8.03)文具用品標示查核

本府消保官會同本府經濟發展局於105年8月3日至503文具批發及小北百貨等2家業者進行文具用品標示查核,稽商品查項目包括有名稱、價格標示等,現場抽查部分尚符合規定。本府消保官提醒業者須持續檢視產品確實符合商品標示法之要求,以避免民眾購買到不良商品,影響民眾權益。
最後修改日期: 2016-08-16 13: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