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4.12〉桃園市105年度食品安全聯合稽查
本府消保官於105年4月12日會同本府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至南平鵝肉店及位於本市平鎮區民宅進行食品安全聯合稽查,稽查結果略述如下:
一、南平鵝肉店:有關消費資訊揭露部分(例如價格標示)尚稱詳實,然本府消保官仍提醒業者須持續充分揭露、更新最新消費訊息,確保民眾購買權益。
二、本市平鎮區民宅:現場有肉類存放,但因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保存,已由本府衛生局依權責進行處理。
三、其他部分則詳如食品安全聯合稽查紀錄。
最後修改日期: 2016-04-19 13: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