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督
本府消保官於104年12月22日會同本府衛生局、建築管理處及消防局進行本市尾牙餐廳之餐飲業者聯合稽查,查核對象為悅華大酒店、大楊梅鵝莊(龍潭區)及大楊梅鵝莊(楊梅區),查核情形如下:(一)悅華大酒店:(1)餐廳價格均有明確標示於菜單,所需附加服務費亦有明確標(字體大小一致)。(2)第一次進行輔導於訂約單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需符合定型化契約規範。(3)另於訂約單(餐廳、住房)應有記載履約保證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二)大楊梅鵝莊(龍潭區):(1)價格公示部均有登載於菜單上,惟服務費另收部分未標示,僅在估價單上登載,第一次輔導業者請明確標示,以達資訊透明化。(2)未有販售餐卷及年票等;惟有接收預定餐廳及訂桌服務,輔導業者因有收取訂桌費用等,澃履約保證以保證消費者權益。(3)有投保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責任)且於保單有效期限內。(三)大楊梅鵝莊(楊梅區):(1)有投保意外責任險(公共意外),無販售餐卷等相關票眷。(2)價格公示部分均有標示於菜單。(3)有預訂年菜等服務,第一次輔導需有履約保證,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四)其餘查核情形詳如食品安全聯合查緝紀錄,對於不合格部分,均由各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及辦理複查。本府消保官仍將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本府相關單位辦理相關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最後修改日期: 2015-12-23 09: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