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督
本府消保官於104年8月18日會同本府財政局、環境保護局、勞動局、經濟發展局、農業局及衛生局進行食品安全聯合稽查,查核對象為黑松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及宏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情形如下:(一)黑松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1)消費者服務專線確認通暢。(2)產品標示名稱,原料符合規定,標示保存期限於瓶蓋。(二)宏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1)消費者服務專線於星期一至五日為上班時間,0900~1900有服務人員,非上班時間則無人接聽,無語音服務。(2)產品包裝標示(以桑黃雲芝為例),應登載事項均有標示。。(三)其餘查核情形詳如食品安全聯合查緝紀錄,對於不合格部分,均由各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及辦理複查。本府消保官仍將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本府相關單位辦理相關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最後修改日期: 2015-08-19 15: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