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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14)食品安全聯合稽查

本府消保官於104年7月14日會同本府農業發展局、財政局、環境保護局、勞動及、教育局及衛生局進行食品安全聯合稽查,查核對象為翊軒企業社、裕豐釀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崁廠及豫豐有限公司,查核情形如下:(一)翊軒企業社:抽查其中二項產品,黃金小米酒及山地小米酒外包裝,未記載製造日期及消費者申訴專線。(二)裕豐釀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崁廠:抽查其中二項產品,檸檬高粱酒、蜜思高粱酒,均有紀載原物料、保存期限及公司電話,但未記載消費者服務專線。(三)豫豐有限公司:抽查其中二項產品,藍爵威士忌及金頓威士忌,均有紀載原物料、保存期限、公司電話及消費者服務專線。(四)其餘查核情形詳如食品安全聯合查緝紀錄,對於不合格部分,均由各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及辦理複查。本府消保官仍將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本府相關單位辦理相關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最後修改日期: 2015-07-16 15: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