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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4.14)食品安全聯合稽查

本府消保官於104年4月14日會同本府農業發展局、財政局、勞動局、環保局、衛生局及教育局進行食品安全聯合稽查,查核對象為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及桃園市肉品市場,查核情形如下:(一)法務局:1.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非消費場所,無稽查事項。2.桃園市肉品市場,該肉品市場非消費場所,為肉品屠宰工廠,無稽查事項。(二)經濟發展局: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及桃園市肉品市場均非屬工廠管理輔導法範疇,無稽查事項。(三)財政局: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及桃園市肉品市場均未見違反菸酒管理法事項。(四)教育局: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及桃園市肉品市場,無稽查事項。(五)環保局:1.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查驗該廠廢水,經現場檢測放流水符合放流水標準,巡視廠區周界位有廢水異常排放。稽查該廠空汙設置,其操作條件皆符合許可文件登載內容。廢棄物已依規定堆放。桃園市肉品市場:至該廠放流口巡查,現場檢測放流水質符合放流水標準,操作日報表(廢水處理單元)均依規定填寫。巡視周界未有異常廢水排放情形。(六)農業局:1.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查該廠無有機農產品供查驗,查該廠會後下腳料係委由海龍生物科技(股)公司化製。羽毛部分係廠內自行處理(公司有飼料製造登記證)。2.桃園市肉品市場,查該肉品市場無有機農產品供查驗。該廠下腳料係由市農會項大勝飼料公司簽訂化製,並由市農會共同集中。(七)衛生局:1.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據業者表示「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僅進行屠宰,所有代工委託「大成長成企業(股)公司」屠宰場作業而非本局所貴,另請權貴單位,後續處辦,令見該場址進行飼料加工。2.桃園市肉品市場,桃園市肉品市場僅屠宰,無肉品加工情形,無涉本局業務。(八)勞動局:1.保證責任台灣省北台肉雞運銷合作社,經查該單位勞工出勤紀錄及薪資上符合勞基法之規定。2.桃園市肉品市場,另請該單位擇日至市府受檢。本府消保官仍將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本府相關單位辦理相關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最後修改日期: 2015-05-01 11: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