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督
本府消保官於104年2月5日會同本府消防局、環境保護局、勞動局、衛生局、工務局、研考會及警察局人員進行食品安全聯合稽查,查核業者為家樂福經國店,查核情形如下:(一)消防局:缺失部分已於1月25日開立限期改善單。(二)環境保護局:1.至放流口勘查,無廢水排放,至廢水段勘查操作中周界無異常水質排放。2.空汙設備操作中,正常操作及維護。3.廢棄物依規定分類。(三)勞動局:1.職安部分詳如附表單。2.有關勞動條件部分,因現場未能立即提供資料變檢,另擇日安排複查。(四)警察局:現場協助稽查人員安全維護,無事故。(五)工務局:詳如稽查紀錄表(NO 035429)。(六)衛生局查核情形如下:1.現場查核GHP尚符合規定。2.現場抽驗湖南豬皮、五花、臘肉、黑師傅捲心酥(巧克力口味、米栳、花生捲及芝麻捲等五項產品,疑標示不符規定。(七)其餘詳如聯合稽查紀錄表。本府消保官仍將定期或不定期會同本府相關單位辦理相關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最後修改日期: 2015-04-07 1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