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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0)食品安全聯合稽查

本府消保官於104年1月20日會同本府農業局、環境保護局、勞動局、衛生局、財政局、教育局及經發局人員進行食品安全聯合稽查,查核業者為家樂福大賣場經國分公司,查核情形如下:(一)1.抽查年菜標示,有效期限均符合規定。2.其他商品標示,期限符合規定。(二)現場為大賣場經營,非工廠型態已領有公司登記。(三)抽3樣有機農糧產品以檢驗其標示及品質。(四)查獲未標示警語之酒品,當場予以查扣,續依菸酒管理法規定辦理。(五)至該賣場放流口巡視位有排放廢水之情事,查操作紀錄表皆依規定填寫。(六)現場抽驗年節食品以做檢驗。本府消保官仍將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相關查核,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最後修改日期: 2015-01-22 15: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