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104.01.05)永豐市場服飾價格標示查核

因接獲民眾反映永豐市場(平鎮區中豐路山仔頂段)服飾攤販,有服飾價格標示不實之情形,本府消保官遂於104年1月05日前往查核,查核情形如下:(一)本案民眾表示業者以衣服標示為大陸字體,該商品為大陸進口,故有關價格標示應依人民幣計算,惟民眾反映台灣應以新台幣為通用貨幣,故標籤上之價格應以新台幣計算,故要求業者全額退費。(二)經本府消保官協調,業者當場退還900元予民眾,民眾並返還衣服予業者。另有關業者有商品未標示部分,亦當場改善。
最後修改日期: 2015-01-16 0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