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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或商場以「買5000送500」的方式,贈送折價優惠券,此類折價優惠券,是否應建立履約保證機制?

商品(服務)禮券之發行人,應就其所發行之商品(服務)禮券內容表彰之金額,建立履約保證責任機制,履約保證之方式有金融機構出其履約保證文件、同業連帶互保、金融機構信託專戶、同業禮券聯合連帶保證協定及其他經經濟部(或其他行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並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同意之履約保證方式等五種,發行人必須就上述方式擇一而行。

「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特別規定,商品(服務)禮券「不包括發行人無償發行之抵用券、折扣(價)券」。百貨公司或商場以「買5000元送500元」的方式,所贈送給消費者的折價優惠券,究其性質,消費者並未支付任何禮券的對價,屬於發行人無償發行之抵用券、折扣(價)券。


最後修改日期: 2023-04-25 1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