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資訊Q&A
一、依「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第4點規定:「不得記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
二、一般咖啡連鎖店之外觀無論其為直營店、加盟店均屬相同,於外觀上根本無法區分;再者,消費者不管至何店消費,其交易之對象均為該咖啡連鎖店,而非所謂之直營店或加盟店,故縱使禮券上有記載「本禮券只能於直營店使用」,該禮券依前開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此記載亦應屬於不合理限制,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關於定型化契約條款效力之規定,業者違反中央機關所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者,該條款無效。
二、一般咖啡連鎖店之外觀無論其為直營店、加盟店均屬相同,於外觀上根本無法區分;再者,消費者不管至何店消費,其交易之對象均為該咖啡連鎖店,而非所謂之直營店或加盟店,故縱使禮券上有記載「本禮券只能於直營店使用」,該禮券依前開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此記載亦應屬於不合理限制,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關於定型化契約條款效力之規定,業者違反中央機關所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條款者,該條款無效。
最後修改日期: 2023-04-24 17: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