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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因特定節慶發行之特惠券、指定兌換某特定商品服務之兌換券,是否屬於商品禮券適用範圍?

一、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主要是規範預
  付型交易,所以禮券的認定範圍,只要是由發行人發行記載或圈存
  一定金額、項目或次數之憑證、晶片卡(不包括多用途現金儲值卡
  ,例如:悠遊卡)或其他類似性質之證券,而由持有人以提示、交
  付或其他方法,向發行人或其指定之人請求交付或提供等同於上開
  證券所載金額之商品或服務,但不包括發行人無償發行之抵用券、
  折扣(價)券。

二、故因特定節慶發行之特惠券、指定兌換某特定商品服務之兌換券等
  ,如符合上開規範定義者,均屬於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
      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適用範圍。

最後修改日期: 2023-04-24 17: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