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s://1950.tycg.gov.tw/index.asp
列印日期:2026/8/12

桃市府消保官啟動非社宅包租業者住宅轉租契約書專案稽查

內政部於113年11月21日公告修正「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轉租契約書範本」,明確規範租賃住宅包租業者(二房東)與房客之契約,以保障住宅轉租契約承租人申請租金補貼之合法權益,促進承租人租屋電費合理負擔及查詢電費資訊權益。為了解本市轄區內租賃非社會住宅之包租業者 (下稱非社宅包租業者)使用住宅轉租契約書法遵狀況,法務局攜手地政局將於115年7月1日起,啟動為期2至3個月查核非社宅包租業者已簽約之住宅轉租契約書聯合稽查。
法務局表示,包租業者屬專業二房東的角色,其應先向房東承租住宅後再行轉租給房客,並負責經營管理,應維護租賃轉租契約的公平合理,且為擁有良好租賃關係,請租屋者多加留意契約內容,以保障自身租賃權益。另租屋者向包租業者承租,若發現包租業者違反規定,可向本府地政局提出檢舉,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下同)3萬元至30萬元罰鍰;經再次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5萬元至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民眾若有租屋消費爭議,則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與申訴,亦可利用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轉2再轉6之租屋糾紛承租人電話法律諮詢專線。
新聞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消保官 彭新澍、馮郁琇    
電話:(03)3322101分機5715
 
相關圖片
最後修改日期: 2026-06-03 14:01:00

關閉 關閉視窗    列印 列印
列印位址:https://1950.tycg.gov.tw/news/newsYoga/upt.asp?uid=&con=&cid=&year=&month=&day=&key=&p0=234
桃園市政府消保官 郵遞區號 :33001 地址: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網址 :https://1950.tycg.gov.tw/index.asp
聯絡電話:03-33221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