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s://1950.tycg.gov.tw/index.asp
列印日期:2024/9/16

參加補習班後,對方給付一套錄音教材,並言明即日就算開課,可以嗎?我該如何處理?

補習前應該先和補習班簽訂補習服務契約書,並且有5天以上的契約審閱期。
在契約中,應記載課程科目、上課地點、人數、師資及授課方式。如果補習班業者違反了雙方約定,消費者可請求補習班業者履行契約,也可終止和業者的委任關係,請求退費。
因此,除非您和補習班所簽訂的契約是以函授方式教學訂定,否則補習班只交付錄音教材,就是違反約定,您可以馬上解除和補習班的契約,並要求退還已繳交的補習費。
最後修改日期: 2023-04-26 15:10:00

關閉 關閉視窗    列印 列印
列印位址:https://1950.tycg.gov.tw/news/QA/upt.asp?p0=77&uid=&con=&cid=&year=&month=&day=&key=&pageNO=00015
桃園市政府消保官 郵遞區號 :33001 地址: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網址 :https://1950.tycg.gov.tw/index.asp
聯絡電話:03-3322101#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