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1950.tycg.gov.tw/index.asp
列印日期:2024/9/16
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民眾,如果是消保法上的消費者,依據內政部公告「生前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用型及家用型)規定,自簽約日起14日內,可以書面解除契約,業者應在30天內退還消費者已繳付的全部價款;如果簽約超過了14天,消費者仍然可以終止契約,業者應在30天內退還至少80%的價款。
購買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民眾,如果是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傳銷商,有關解約、退款的方式,應依據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
最後修改日期: 2023-04-25 11:19:00
列印位址:https://1950.tycg.gov.tw/news/QA/upt.asp?p0=170&uid=&con=&cid=&year=&month=&day=&key=&pageNO=00007
桃園市政府消保官 郵遞區號 :33001 地址: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網址 :https://1950.tycg.gov.tw/index.asp
聯絡電話:03-3322101#5715